隨著網購盛行,也帶來不少糾紛,消基會今(11)日針對15家粉絲人數破9萬的網購商家做調查,發現有8成業者在7天猶豫期的規定上,自訂退貨時必須要扣除運費,且規定7天內只能退貨一次,都不合理也違法了消保法,呼籲政府加強監督與管理網購市場,為消費者建立一個良好的網購環境。
網路購物為消費者帶來了許多便利性,卻也衍生不少消費糾紛,詐騙事件更是頻傳,消基會表示,他們近半年已接獲352件網購申訴案,數量驚人,其中多與退貨退款、廣告不實相關,且服飾更占大宗。
有鑑於此,消基會今年3月初起隨機挑選臉書粉絲人數破9萬人的網購服飾人氣商家共15間,檢視網站上揭露的購物需知、退換貨規則等資訊,另也以一般消費者的身分針對網站上未揭示資訊以電子郵件方式詢問客服人員,查看業者規定是否與「消費者保護法」及「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所落差。
消基會指出,全數業者皆在網頁上揭示有提供7天猶豫期的規定,但 Mimico 規定只接受換貨、不接受退貨,且要負擔來回運費160元、Chuu 則規定若因尺寸不合等個人因素退貨,消費者自行負擔寄回運費,與消保法規定不符。
此外,在退換貨部分,調查中也發現,除 Mimico 不接受退貨之外,其餘14家業者中有12家在網頁上揭示:「如退貨後造成原訂單商品金額未達免運費標準,將於退貨退款時扣除原訂單之物流費」,意指業者雖不收取退貨單趟運費,但需補收原訂單寄出的運費。
消基會指出,若買賣契約已經不存在,業者不應該向消費者收取任何費用,呼籲政府應修訂「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消費者保護法》,依目前大環境及消費者所需,更新條文,以維消費者權益,不要讓業者存有僥倖心態,使類似消費糾紛不斷產生,造成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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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此,消基會今年3月初起隨機挑選臉書粉絲人數破9萬人的網購服飾人氣商家共15間,檢視網站上揭露的購物需知、退換貨規則等資訊,另也以一般消費者的身分針對網站上未揭示資訊以電子郵件方式詢問客服人員,查看業者規定是否與「消費者保護法」及「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所落差。
消基會指出,全數業者皆在網頁上揭示有提供7天猶豫期的規定,但 Mimico 規定只接受換貨、不接受退貨,且要負擔來回運費160元、Chuu 則規定若因尺寸不合等個人因素退貨,消費者自行負擔寄回運費,與消保法規定不符。
此外,在退換貨部分,調查中也發現,除 Mimico 不接受退貨之外,其餘14家業者中有12家在網頁上揭示:「如退貨後造成原訂單商品金額未達免運費標準,將於退貨退款時扣除原訂單之物流費」,意指業者雖不收取退貨單趟運費,但需補收原訂單寄出的運費。
消基會指出,若買賣契約已經不存在,業者不應該向消費者收取任何費用,呼籲政府應修訂「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消費者保護法》,依目前大環境及消費者所需,更新條文,以維消費者權益,不要讓業者存有僥倖心態,使類似消費糾紛不斷產生,造成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