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案,消基會律師團受 435 名被害人委託,以團體訴訟方式向八仙樂園及「彩色派對」主辦人呂忠吉等人求償近 99 億元。士林地院今( 2 )日開庭,先審理其中 7 名死者的家屬求償部分,除醫療、喪葬等費用外,死者家屬另求償精神慰撫金共 4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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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八仙水上樂園在 2015 年 6 月 27 日發生粉塵爆炸事件,造成 15 死 484 傷,事後消基會律師團為其中 98 名被害人求償 26 億餘元, 2017 年接手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案子後,又為 337 名被害人求償 72 億餘元,總計 435 名被害人,求償金額近 99 億元。

士林地院今日開庭審理其中 7 名死者的家屬求償,消基會律師表示,除了醫療、喪葬費用外,每位死者及家屬各求償 5000 萬元精神慰撫金,其中死者陳孟宏的母親,案發前丈夫剛過世,又痛失愛子,求償 1 億元。

被告律師則認為精神慰撫金請求過高,負責噴灑粉末的盧姓工讀生的律師也表示,當時只是大一學生的盧男身心也受到傷害,希望法官能考量他的狀況。

消基會召集律師吳榮達庭訊後表示,此案較為關鍵且複雜的部份,應為傷者勞動力損傷鑑定,原本預定由北、中、南 3 家榮總進行鑑定,但因傷者太多,恐耗時超過 2 年,北部地區再追加三總、亞東和長庚醫院,預計今年可全數完成鑑定,屆時求償金額可能還會增加。全案將於 4 月 16 日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