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傳出 4 個月大嬰兒遭父親徒手扭斷手腳的殘忍虐嬰案。護理師透露,替男嬰縫合傷口時,他竟然完全不哭鬧,驚覺應該是被虐待久「痛習慣了」。
根據苗栗地檢署起訴書,涉嫌虐嬰的是男童 21 歲的父親,案發後坦承,從兒子滿月起,只要哭鬧,就以徒手拉扯、拗折等方式施暴,前後至少 8 次,最後一次造成他左膝窩內側撕裂傷、近端脛骨閉鎖性骨折及全身多處瘀傷,送醫急救被醫護人員查覺有異,通報社工才讓案情曝光。
據當時為男嬰診治的護理師透露,替男嬰縫合左膝後窩長 8 公分、寬 1 公分、深 1 公分傷口時,他竟然沒有哭鬧,事後才驚覺應該是男嬰長期被施虐「痛習慣了」,縫合的痛楚遠比不上斷骨之痛,讓她不忍地說「真讓人心疼!」
檢方則痛斥,男嬰父親對毫無反抗能力的嬰兒,不但毫無愛惜之心,還狠心施暴,因此依重傷害未遂罪嫌起訴夫妻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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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當時為男嬰診治的護理師透露,替男嬰縫合左膝後窩長 8 公分、寬 1 公分、深 1 公分傷口時,他竟然沒有哭鬧,事後才驚覺應該是男嬰長期被施虐「痛習慣了」,縫合的痛楚遠比不上斷骨之痛,讓她不忍地說「真讓人心疼!」
檢方則痛斥,男嬰父親對毫無反抗能力的嬰兒,不但毫無愛惜之心,還狠心施暴,因此依重傷害未遂罪嫌起訴夫妻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