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凌晨4時,應是入夢鄉最酣甜時光,但有位林姓男子卻選擇在夜深人靜時,潛入臺中市南屯區一處工地內,竊取2個電鋸及2組小型吊具變賣,被工頭當場發現報警逮獲,全案依觸犯竊盜罪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警員許朝順、單傳裕執行巡邏勤務,接獲一處工地通報需要警方協助,員警到場後了解,林嫌(40歲)因缺錢花用,欲竊取財物來變賣,逕自闖入工地的4樓頂樓後,竊取2包工地工具,包含2個電鋸及2組小型吊具,價值新台幣3萬多元,林嫌當場人贓俱獲,還一度趁機脫逃,員警發現立即將他制伏,依竊盜罪現行犯將他帶回派出所偵辦。
經查林嫌前科累累,有多項竊盜前科,不久便要入監執行7個月刑期,沒想到惡性不改偷上癮,受害工頭表示這種人真得很可惡,感謝員警協助將林嫌逮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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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林嫌前科累累,有多項竊盜前科,不久便要入監執行7個月刑期,沒想到惡性不改偷上癮,受害工頭表示這種人真得很可惡,感謝員警協助將林嫌逮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