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網友的父母替她付了購屋頭期款後,買了房子,但每個月要付 5 萬元的房貸,男友表示要一起支付,但有個條件是希望原 PO 名下的房子可以改為共同持有,引發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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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PO 在批踢踢發文表示,父母幫忙付了頭期款後,順利買了房子,但每個月要付 5 萬元的貸款,男友雖然好心要幫忙支付,但要求把原本登記在原 PO 名下的房子改為共同擁有。

不過原 PO 認為,由於兩人還沒有論及婚嫁,所以拒絕男友的要求,男友為了這件事相當生氣,質疑這樣沒有共同努力的感覺,更認為原 PO 拒絕登記共同擁有是一種「有錢人」的姿態。

原 PO 接著表示,男友已經明講,假如都是女方付錢,他以後不會入住,並提到當初姊夫家人有付頭期款,但最後登記在姊姊的名下,所以付頭期款跟登記給誰是沒有關係的。

原 PO 認為,自己從小被父母教育要獨立,跟男友交往一直以來都是各付各的,但因為是父母付頭期款,假如父母知道房子是共同擁有的話,哪會願意付這筆錢。

網友針對原 PO 的文章紛紛表示「這是爸媽要給女兒一個人的房子,不是新婚房」,另有網友建議原 PO 可以跟男友表示是爸媽堅持,也有網友不解為何一定要登記共有,可由原 PO 支付房子錢,由男友支付生活費。但也有另一派網友認為,這是男性面子與尊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