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偵辦期間,王嫌未經檢察官及主管機關同意,將廢棄物載運至太平區友人承租的廠房堆置,警員察覺有異,立刻通報環保局,並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到場釐清,王嫌坦承不諱,當場除移送偵辦外,也督促行為人將廢棄物盡速清除完畢。
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為改善空氣品質,環保局已訂定全國最嚴的「台中市鍋爐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並藉由獎勵與管制雙管齊下,鼓勵事業單位汰換老舊燃油鍋爐,並改用天然氣,呼籲業者切莫購買來路不明的油品,不但危害空氣品質,也損傷鍋爐設備。
環保局強調,凡從事廢棄物清除與處理作業者,應向環保局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始得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業務,違反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並且呼籲地主出租土地及廠房時,一定要了解承租用途,承租後應主動自主巡查管理,避免遭堆置廢棄物及非法使用,一旦查獲未依規定清除或處理的廢棄物,不只是非法傾倒者有責任清除,地主也需連帶負清除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