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農業局簡姓技正,被檢舉於104、105年永安漁港漁業工程採購案,涉嫌向廠商收取10%的回扣、總計約100萬元。檢調先是查出廠商行賄,工程人員再咬出簡姓技正拿錢。檢調在他在退休前收網,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嫌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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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農業局簡姓技正,被檢舉於104、105年永安漁港漁業工程採購案,涉嫌向廠商收取10%的回扣、總計約100萬元。(圖/記者李春台攝 , 2018.03.23)

檢調調查,簡男於任職期間,涉嫌向廠商收取漁業工程採購案回扣,他要求10%,前後共收了約100多萬元,檢調收到檢舉有人行賄,廠商被約談時咬出簡男,簡男原本預計於3月退休,廠商不甘他索賄無度,退休前被查獲,他在偵訊時坦承向廠商收回錢,但堅稱沒拿到100萬元這麼多,對於金額部分仍有所保留。

檢方複訊後以簡男涉嫌重大,有逃亡、串證之虞,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嫌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檢調收到檢舉有人行賄,廠商被約談時咬出簡男,簡男原本預計於3月退休,廠商不甘他索賄無度,退休前被查獲。(圖/記者李春台攝 , 2018.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