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陳姓女子 2016 年間因工作繁忙,委託無照從事保母工作的吳姓閨蜜照顧 2 歲大的兒子,怎料吳女丈夫為了安撫男童,玩「飛高高」遊戲時不慎漏接,造成男童臉部朝下重重摔落床板,腦部重創不治。高等法院審理此案,認為吳男疏失太過嚴重,依過失致死判處 6 月徒刑定讞;吳女則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 3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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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陳女自 2016 年 10 月以每月 2 萬元的酬勞,委託吳女照顧 2 歲大獨子。同年 12 月間,吳女因小女兒夜間生病發燒急於看病,將男童交由丈夫照顧;怎料原本熟睡的男童,一醒來就哭著要找吳女,吳夫便反覆將男童朝空中拋甩並接住,想藉由「飛高高」遊戲逗男童開心。

沒想到在一次拋接中,吳夫不慎失手漏接,造成男童當場「碰」的一聲摔落地面,頭部直接撞擊床板,當場渾身癱軟、沒有意識。他見狀後嚇得抱起男童,緊急送往醫院急救,但由於男童傷勢過重,在醫院昏迷 20 多天仍未恢復意識,最後因顱內出血及多重器官衰竭不治。

▲吳男藉「飛高高」遊戲安撫男童,怎料失手漏接,發生不可挽回的憾事。(圖/社會中心翻攝)

吳男到案時宣稱,平時對自己的 2 個女兒也是用拋接方式安撫,因當時錯估男童體型及體重才會失手漏接,發生不可挽回的憾事;夫妻倆事後也不斷向陳女道歉、乞求原諒,但由於和解條件落差太大,雙方協商破局。法官認為吳男不應冒險拋接嬰兒,吳女也不該輕忽職守,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吳男 4 月徒刑、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吳女 3 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各 12 萬元與 9 萬元。

判決出爐後,檢方不服上訴要求重判,高院審酌吳女當時因擔心到診所受傳染,加上女兒患病心急,才會沒帶男童出門,吳女部分維持一審判決;但吳男因輕率舉動造成男童傷重死亡,不僅缺乏尊重他人生命的觀念,還使陳女痛失親兒,加上吳男至今僅賠償醫藥費與喪葬費共約 9 萬元,加重改判 6 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18 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