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 (21) 日排財政部、經濟部、外交部及九大公股行庫進行 ODA(政府開發協助) 專案報告並備詢,其中多名立委直批此計畫權責不清楚、配套也不足,機制更不完全,更關注 ODA 計畫倒帳風險,擔憂會成另一個「獵雷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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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業務報告指出,ODA(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政府開發援助) 貸款,指的是已開發國家對開發中國家的經濟援助貸款,由已開發國家提供優惠貸款給開發中國家進行基礎建設,協助其發展經濟。

因此,行政院為了協助工程業者爭取海外商機,參考國際間既有運作機制,並參酌日本、韓國發展經驗,訂定「以 ODA 模式推動海外公共工程執行計畫」,計畫初期以爭取新臺幣 1000 億元(約 35 億美元)海外商機為目標。

其中,資金來源由指定金融機構,初期協調有承作經驗的國營銀行,例如臺灣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等,承作海外工程策略性貸款服務,而承作銀行與借款國政府簽約時,會要求借款國政府出具保證,將融資風險降至最低,且須納入爭端解決機制。

針對 ODA 計畫,多名立委直指虧損風險承擔權責不清,恐怕再重演下一個慶富案。立委曾銘宗表示,跨境的公共工程風險非常大,若 ODA 計畫造成呆帳,外交部、經濟部和財政部要不要負責,經濟部次長王美花回應,ODA 計畫是國家擔保、政策評估的案子,發生不付錢案子機率很小,但若真的發生國家不付錢的情形,政府應該要來負擔相關的風險。

曾銘宗進一步詢問現場公股行庫董事長,ODA 計畫貸款是否要遵行銀行授信的「5P 原則」,9 大公股行庫董事長董座均認同;曾銘宗又問,若 ODA 計畫到時候發生呆帳,審計部要追查財務責任,詢問公股行庫敢不敢承作,公股行庫董座均表示不敢承作。他批,ODA 計畫權責不清楚、配套不足、機制也不完全,難怪銀行都不敢承作。

★新聞小辭典★ 銀行業對任何授信案件,都會遵守 5P 原則辦理,充分審酌客戶信用風險,以求放款安全性。5P 原則指的是借款戶(people)、資金用途(purpose)、還款來源(payment)、債權保障(protection)及授信展望(persp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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