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物問題多,為了處理消費者以「貨到付款」方式網購境外商品而衍生的消費爭議,行政院消保處指派消保官會同公路總局,至國內4大業者實地查核29件託運單,結果發現業者都有落實「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18條規定,正確記載託運人相關資料,並協助消費者處理相關爭議。
根據消保處統計,2017年消費者經由社群網站(臉書及LINE)廣告,以「貨到付款」方式網購境外商品,因賣家位於境外而無法有效處理的消費爭議案,共計有986件,為此消保處召開多次會議,要求主管機關公路總局督促國內運輸業者,落實「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18條規定,正確記載託運人相關資料,包含姓名、詳細住址及電話,讓消費者能夠即時向託運人請求暫緩將款項支付境外業者,以減少損失。
消保處表示,他們也指派消保官會同公路總局到宅配通、統一速達、新竹物流,以及嘉里大榮的境外貨物處理場所進行實地查核,查核內容包括「貨物託運單有無依規定記載」及「運輸業有無協助處理消費爭議」,記載內容查核結果全部合格。
消保處呼籲,消費者在網路上購買境外商品時,應慎選賣家,選擇有信譽的賣家,跨境爭議案件實務上處理不易,並注意廣告內容,商品售價異常低廉,無法確認賣家身分,商品品質與規格不明確時要特別留意。
消保處也建議,消費者可考慮選擇以第三方支付方式付款的賣家,若是發生爭議時,應立即向託運人及運輸業者反映及申訴,讓業者掌握時效,協助處理或暫緩付款給境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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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處表示,他們也指派消保官會同公路總局到宅配通、統一速達、新竹物流,以及嘉里大榮的境外貨物處理場所進行實地查核,查核內容包括「貨物託運單有無依規定記載」及「運輸業有無協助處理消費爭議」,記載內容查核結果全部合格。
消保處呼籲,消費者在網路上購買境外商品時,應慎選賣家,選擇有信譽的賣家,跨境爭議案件實務上處理不易,並注意廣告內容,商品售價異常低廉,無法確認賣家身分,商品品質與規格不明確時要特別留意。
消保處也建議,消費者可考慮選擇以第三方支付方式付款的賣家,若是發生爭議時,應立即向託運人及運輸業者反映及申訴,讓業者掌握時效,協助處理或暫緩付款給境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