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被查出涉嫌貪汙,被依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 4 年 6 個月,今年初獲法務部矯正署核准假釋。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14)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質疑,貪汙法官憑什麽可以從寬審核假釋程序?法務部長邱太三則回應,所有受刑人有提假釋的權力,胡景彬的假釋過均照程序依法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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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表示,胡景彬的假釋案件,法務部次長與矯正署長都有向他表示會再重新檢討過程,但法務部所管轄的矯正署卻從寬審核,質疑矯正署對胡景彬放水。

對此,邱太三解釋,受刑人只要符合假釋資格,就可提出申請;絕對沒有所謂從寬從嚴,假釋審核委員會委員收到資料後,一定依法辦理。

不過黃國昌對邱太三的說法並不買單,並批評邱太三是硬拗,因為胡景彬是在一天之內,連續通過三關假釋程序,很明顯是法務部替胡開假釋快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