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間幼兒園遭家長指控教師有不當管教情形,一名顏姓家長發現 2 歲大的兒子身上出現不明外傷,且常有驚恐情緒,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 2 名幼兒園老師對小孩有拖行、腳踢、直接拎起等暴力行為,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今( 7 )日又有其他家長爆料,指控該幼兒園的老師衛生習慣不佳,竟在剪完腳指甲後,沒洗手就拿食物給孩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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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顏姓家長指控, 2 歲大的兒子到幼兒園上學之後,身上常出現不明外傷,且出現驚恐情緒,有時睡夢中還會被驚醒,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 36 歲的吳姓女班導和 27 歲的陳姓女助理有不當管教行為,對幼童有包括拖行、腳踢、直接拎起甚至過肩摔等粗暴行為,且在 17 天內就有 60 次類似的不當行為,氣得家長提告傷害。

對此,園方回應表示,遭指控的班導和助理在 2 月底都已離職,兩人有完整的幼保科系學歷和證照,之前沒有違規、施虐紀錄,也否認有施暴的狀況,園方將配合司法調查。

《蘋果日報》報導,另名家長爆料指該幼兒園有衛生不佳問題,甚至有老師在上課時間,直接坐在幼童的課桌上剪指甲,剪完沒洗手就拿小饅頭給幼童吃。該名家長曾詢問過園方,但園方始終含糊其辭、不認錯,加上孩子出現恐懼上學、夢中驚醒等狀況,最後只好趕快讓小孩轉校。他也指出,光是 2016 年中下旬就有將近 10 名幼童轉走,對此,園方表示暫不回應。

教育局表示,該幼兒園在 2016 年間已遭家長投訴,經查後也的確發現有拖行、拎著幼童的不當管教情形,但因該名老師已離職,家長也決定讓孩子轉校,所以並未成案。不過,若此次事件屬實,將對幼兒園負責人處以 3000 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罰鍰,並會約談兩名老師到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