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1日表示,土地銀行在辦理洗錢防制及資安控管作業,被查到違反《洗錢防制法》,有26筆超過50萬元以上大額通貨交易未確實申報,總金額至少達1300萬元,加上對存款客戶身分辨識及風險分級作業也未確實依規範辦理,因此,核處罰鍰新台幣100萬元,並予以糾正。
金管會指出,在對土地銀行辦理一般業務檢查及該行宜蘭分行專案檢查發現,土地銀行各分行共漏報26筆大額通貨交易,26筆加起來至少漏報1300萬元,違反《洗錢防制法》第7條第1項及「金融機構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第4條規定。
同時,土地銀行對存款客戶身分辨識及風險分級作業有未確實依該行所訂規範辦理情況,或未能審慎確認客戶交易合理性,並留存查證軌跡。另辦理網路安全控管機制未覈實評估風險,需強化資訊安全控管。
因此,金管會依《洗錢防制法》第7條第3項規定,核處土地銀行罰鍰新台幣100萬元,併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金管會指出,依照規定超過50萬元的大額通貨交易,銀行都需主動申報,而且2016年12月28日修正發布並自2017年6月28日施行的《洗錢防制法》,已將金融機構違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申報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規定的罰鍰,自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提高至新台幣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並增訂金融機構違反確認客戶身分及紀錄保存規定者,亦應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因此,金融機構於洗錢防制法修正日後發生違反情事者,將依規定加以處罰。
另針對銀行資安控管缺失,為提升資訊安全環境效能,金管會也已預告「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修正草案,納入加強資安相關規範,因此,金管會也呼籲各金融機構應注意相關洗錢防制及資安控管法規的修正,審慎落實各項內部控制作業,以提高遵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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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土地銀行對存款客戶身分辨識及風險分級作業有未確實依該行所訂規範辦理情況,或未能審慎確認客戶交易合理性,並留存查證軌跡。另辦理網路安全控管機制未覈實評估風險,需強化資訊安全控管。
因此,金管會依《洗錢防制法》第7條第3項規定,核處土地銀行罰鍰新台幣100萬元,併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金管會指出,依照規定超過50萬元的大額通貨交易,銀行都需主動申報,而且2016年12月28日修正發布並自2017年6月28日施行的《洗錢防制法》,已將金融機構違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申報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規定的罰鍰,自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提高至新台幣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並增訂金融機構違反確認客戶身分及紀錄保存規定者,亦應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因此,金融機構於洗錢防制法修正日後發生違反情事者,將依規定加以處罰。
另針對銀行資安控管缺失,為提升資訊安全環境效能,金管會也已預告「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修正草案,納入加強資安相關規範,因此,金管會也呼籲各金融機構應注意相關洗錢防制及資安控管法規的修正,審慎落實各項內部控制作業,以提高遵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