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4)日是24節氣中的立春,傳統中認為立春到立夏期間為春天,1941年當時的國民政認為以農立國,農民是撐起國家發展的大柱,把這一天定為農民節,讓農民紀念慶祝。然而今天對農夫林德和的心來說,比這幾天的天氣更像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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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和因對台灣土地有著深厚的情感,看到這一塊被佔用作為墓地的農地相當痛心,希望可以透過自己的努力,讓墓葬回歸到殯葬用地,恢復這塊農地的生命力,而能繼續滋養台灣,因此在2011年透過法拍購得這塊農地。這塊土地在前一手時,自不詳年代起即陸續遭違法設置墳墓,有些荒廢已達數十年甚至上百年之久。

林德和為了盡快讓這塊土地恢復地力得以耕作,不但研讀殯葬法令,積極查察土地遭違法設置墳墓及荒廢的情形,還向大城鄉公所申請公告禁葬;並以自製的公告牌樹立於土地四處,促請違法墓主儘速遷葬,積極墾荒改良土地。

林德和這些努力對坐在辦公室的稅務人員來說,完全無法理解,逕自認為林德和2011購得這塊土地,是要供墓地使用,而依土地稅法規定,自2013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林德和提訴願,結果訴願決定駁回,林接著行政訴訟,一審法官張鶴齡詳細調查了證人及證物,證實林德和所說的清理墳墓的過程都是真的,所以認為林德和所購得土地「於清理墳墓完畢前,顯難以實際從事農業」,判林德和勝訴。

但稅務局不服上訴,這回林德和時運不濟,到了敗訴法院又遇到素有人民敗訴法官之稱的林秋華、劉錫賢及莊金昌。果然,這三個法官完全無視林德和提出墳墓清冊,以及彰化縣大城鄉公所公告及證人證詞,證明他已經積極通知墓主遷葬,根本沒有將土地做為墳場的意圖,不管林德和根本無法使用該土地,也沒有從中獲取任何利益,就直接判決林德和敗訴定讞。

林德和求助無門之下,日前在立委顏寬恒的陪同下到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陳情,尋求納保官的協助;詎料,納保官僅以「這是地方稅與國稅無關」為由拒絕協助,讓陳情的林德和非常不滿,質問中華民國倒底有幾個政府?對農民來說政府就是政府,請求政府協助,卻東推西閃的,設納

保官何用?

稅官和法官要剛接手土地的林德和馬上處理上百年遭違法佔用的墓地,以符合農地農用,於情於理皆說不過去。在農民節這一天,林德和無奈的控訴,就希望稅務官員要拿出良心,要衡情酌理,也要依法採納對人民有利的事證,不要只為了增加稅收就拼命開單,不管農民的死活,而讓人民質疑濫開稅開是否為了貪圖獎金;更希望納保官要有更積極的態度,最重要的是法、稅一定要改革,讓最弱勢的農民,可以在農民節真的感受到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