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接獲線報,今(2)日凌晨在八里區長道坑路的豬頭皮工廠,查獲業者從去年2月起涉嫌利用瀝青脫毛,並流向台北市的環南市場及麵攤;衛生局現場封存800公斤的豬頭皮原料及成品,並命業者即刻起暫停作業。
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指出,業者從106年2月使用瀝青進行豬頭皮的脫毛作業,先將原料浸泡加熱熔化的瀝青沾附豬頭皮表面,冷卻後再撕除脫毛,並使用噴槍清除殘留的瀝青及細毛;依規定豬頭皮拔毛應使用每公斤3000元的食用松香膠脫毛,但瀝青每公斤約為800至900元,業者貪圖利潤而犧牲民眾健康,並以每頭25元代工費計算,估計單日可賺上萬元。
許朝程說,業者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將移請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另現場作業環境髒亂,牆面布滿蜘蛛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已責令業者限期改善並暫停作業,若屆期未改善,將依法開罰新臺幣6萬至2億元的罰緩。
衛生局諮詢台灣食品安全促進協會姜至剛醫師(台大醫學院毒理所副教授)、孫銘宗秘書長、陳元孝技術長後,上述專家表示如以瀝青為脫毛劑,因瀝青中含約10倍濃縮的鎘、銅、鎳、釩、鉛等重金屬及多環芳香烴,如食入含低劑量的鎘,有導致腎臟、肺臟及骨骼之損傷可能;長期攝取小劑量的鉛,會導致兒童的認知與智力發展遲緩,中樞神經系統受損,多環芳香烴則有致癌性及致突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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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朝程說,業者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將移請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另現場作業環境髒亂,牆面布滿蜘蛛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已責令業者限期改善並暫停作業,若屆期未改善,將依法開罰新臺幣6萬至2億元的罰緩。
衛生局諮詢台灣食品安全促進協會姜至剛醫師(台大醫學院毒理所副教授)、孫銘宗秘書長、陳元孝技術長後,上述專家表示如以瀝青為脫毛劑,因瀝青中含約10倍濃縮的鎘、銅、鎳、釩、鉛等重金屬及多環芳香烴,如食入含低劑量的鎘,有導致腎臟、肺臟及骨骼之損傷可能;長期攝取小劑量的鉛,會導致兒童的認知與智力發展遲緩,中樞神經系統受損,多環芳香烴則有致癌性及致突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