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失業也不能影響子女教育!新北市106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的補助,從2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受理申請;相關簡章及申請書可至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一樓東、西側服務臺、七樓勞工局、就業服務處及所屬就業服務站臺、各區公所免費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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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組織科長李嘉錫說,凡設籍新北市的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自離職日起至提出申請未滿6個月且仍未就業,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且申請人及配偶105年度的綜合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下者,皆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請;補助額度為公立大專院校1萬2,000元、私立大專院校2萬6,000元,凡符合本補助申請資格者,同一年內申請補助以一次為限。

李嘉錫指出,申請人只要填妥申請表,並附上最近一次失業認定或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影本、在學子女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費繳款單、金融機構存摺封面、領據,申請人如為與設籍新北市的市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台灣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應另檢附居留證影本,於申請期限內,就近至區公所遞件或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 勞工局」即可。

勞工局表示,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的補助,為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其中的一項補助措施,106學年度第1學期共有203個失業勞工家庭子女獲得就學補助,受惠學生共有239名;詳情可上「新北勞動雲」首頁「勞工福利」項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下載相關檔案,或致電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