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學生們為了升學,還是一般民眾為了求職及考取證照,參加補習課程的風氣日益盛行,也連帶衍生出許多消費爭議,行政院消保處今(26)日表示,補習班收費方式問題多,已修正「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定補習班業者應以開立信託專戶、提供金融機構履約保證、加入補習服務聯合連帶保證或其他經教育部同意的方式提供履約保證,以維護消費者相關權益。
補習課程風氣日益盛行,補習班的收費方式多為一次全部繳納,或是分期繳納的預付型交易,這種收費方式一旦業者發生惡性倒閉或無預警歇業情形,將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近年來相關的消費糾紛居高不下,根據消保處統計,2016年、2017年補習類消費申訴案件已達6千多件,其中學承電腦、威爾斯美語等補習班惡性倒閉及邱素貞瑜伽天地無預警歇業等事件,是案件數大幅增加的主因。
有鑑於此,消保處已請教育部修正現行「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關規範,明定補習班業者應就開立信託專戶、提供金融機構履約保證、加入補習服務聯合連帶保證或其他經教育部同意的方式,擇一提供相關履約保證。
此外,考量補習費採用「按月繳納」方式,將可大幅降低消費者承受的損失風險,並容許採按月收取補習費的業者,可例外不適用履約保證機制規定。消保處提醒,消費者應慎選合法立案的補習班,並注意有無依法提供相關履約保證機制,發現業者有違反相關法令的情形時,可向地方政府教育主管機關反映,若是有相關消費爭議,也可向補習班業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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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此,消保處已請教育部修正現行「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關規範,明定補習班業者應就開立信託專戶、提供金融機構履約保證、加入補習服務聯合連帶保證或其他經教育部同意的方式,擇一提供相關履約保證。
此外,考量補習費採用「按月繳納」方式,將可大幅降低消費者承受的損失風險,並容許採按月收取補習費的業者,可例外不適用履約保證機制規定。消保處提醒,消費者應慎選合法立案的補習班,並注意有無依法提供相關履約保證機制,發現業者有違反相關法令的情形時,可向地方政府教育主管機關反映,若是有相關消費爭議,也可向補習班業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