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誇張!高雄市一名就讀小學六年級的女童,透過網路認識現年22歲的張姓網友,並利用蹺家機會和張男相約在國小見面,甚至趁著四下無人之際在溜滑梯上啪啪啪,女童母親得知後,憤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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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其實女童在小五時就曾和男友偷嚐禁果,被學校老師發現並通報社會局,不料升上六年級,她竟蹺家和張男相約見面,甚至大喇喇在國小校園內的溜滑梯上嘿咻。事後母親找到蹺家的女童,得知2人已發生性行為,一氣之下對張男提告。

高雄地院審理此案,雖張男明知女童未滿14歲仍未違反她的意願進行性行為,但事後他積極賠償女童及家屬,雙方達成和解;法官考量張男年輕氣盛、血氣方剛、情慾衝動難抑,且沒有強迫對方,認定他情堪憫恕,依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輕判2年徒刑,並宣告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