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 (10) 上午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對此,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表示,對政府與立院緊密審查法案的魄力給予肯定,終於能在農曆年前結束 1 年多紛擾,認為修法結果不再與民意背道而馳,「雖不盡滿意、但還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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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正鎰表示,對勞基法修正案兩大部分仍不大滿意,第一,此次修法結果並非商總旗下 154 萬家服務業都可適用,如「七休一」變為「十四休二」,且例外工作型態的行業類別,還需經過勞資協議與工會提出,並由勞動部審查才能適法,還是有所受限;第二,休假日加班費以 2.66 倍來計算仍偏高。

賴正鎰認為,此次修法在排班休假執行上增加一些彈性,而加班費計算方式也回歸核實計算,可算是較為合理,不過,新修條文規定,每月 46 小時的加班工時,可經勞資協議或工會同意後,在每 3 個月 138 時、單月最高 54 時內調整,此部份與商總先前提議彈性工時每月增加至 54 或 60 小時仍有落差。

賴正鎰指出,勞基法太過老舊,只有部分修改,仍無法讓大量的服務業適用,就算用行政命令解釋也緩不濟急,商總仍會持續與行政院、勞動部及立法委員們溝通,希望盡快訂定「服務業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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