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報導,網路音樂串流商 Spotify 已向美國監管單位提出了上市的申請,預計 2018 年上半年上市於紐約證券交易所 NY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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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Spotify 去年曾被預估市值為 190 億美元,Spotify 也曾傳出希望不採取 IPO (首次公開募資) 模式上市,傾向採取非主流的股票直接上市 (direct listing) 模式。

直接上市模式無須華爾街銀行做承銷商 (underwrite)、減少行政費用及放寬持股人 (未上市前的投資人與公司高層) 的股票賣出時間點。

如 IPO 比喻成婚禮 (含婚紗攝影、訂婚、歸寧、喜餅等),直接上市則是在父母未知的情況下與戀人上區公所登記結婚。

目前走直接上市的企業多數為小型的生藥科技公司,如市值 5000 多萬美元的 OvaScience (OVAS-US)、市值 4000 多萬美元的 Nexeon (NXNN-US)、或市值 1.1 億美元的 BiolineRX (BLRX-US)。

直接上市會為 Spotify 帶來相當多的風險。 1)Spotify 非美國本土企業 (總部在瑞典斯德哥爾摩) 2)將不會得到各大銀行的資金或股價的緩衝 (因為沒有承銷商保護) 3)不會立即擁有新的大戶股東 4)股價未得到真正的金融機構評估,使股價上市當日受大型波動 5)在上市的當下只有股票「賣出」的選項 (因沒有募資,不會有新股產生)

在法律方面,Spotify 上週剛遭受音樂發行公司 Wixen 控侵權未付授權費,面臨至少 16 億美元的賠償。Michael Best & Friedrich 律師 Luke DeMarte 認為此控訴不會對 Spotify 的股價造成太大的影響,也認為最後的賠償金應比 16 億美元低許多,強調訴訟案對雙方都不利,會快速和解。

公開發行 (IPO) 的優缺點 優點: 1)增資 2)行銷效應 3)有利於「大戶」大量購買股票,造成長期持有 4)對股價有一定的保護、緩衝作用

缺點: 1)產生承銷費用 (付承銷商 underwriter) 2)禁止現有股權擁有者販售股票的時辰 3)稀釋現有股東的股權佔有額 4)帶來股價未知性 (承銷商會與有興趣的投資人洽談「合理」的價位)

雖然 Spotify 的 2016 年財報顯示營收為 34.5 億美元,較 2015 年成長了 52%,但其經濟模式還需要更上一層樓,因為虧損達 5.39 億美元。據數據顯示,音樂授權費用佔 80% 的營收。

Spotify 宣稱擁有 6000 萬付費用戶及 1.4 億位總用戶,為全球最大的網路音樂串流公司。其最大競爭對手為蘋果 Apple (AAPL-US) 及亞馬遜 Amazon (AMZ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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