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新港鄉約40位農民,3日一早搭乘遊覽車,攜帶白布條到嘉義縣政府前陳情、抗議「反興建埤子頭滯洪池」;縣府表示,滯洪池位置是經水利署專家核定,有其必要性,已盡量提高土地徵收價格。
嘉義縣政府前,3日聚集一批來自新港鄉的老農民,高舉工整字跡的「反興建埤子頭滯洪池」、「農地是我們的生命」、「全體拒絶土地被徵收」、「請立即停止匪案掠奪」等白布條。
▲新港鄉民陳明宗出面指述農民訴求。(圖/記者陳鐘聲攝 , 2018.02.03)
鄉民陳明宗說,我們有陳情書給縣政府,縣府一直都不理我們,一直在協議價購,但政府没有跟我們協議,我們也建議政府說這個工程有問題,地點有錯,可以花少一點錢讓國家可以不要浪費那麼多的公帑,結果大興土木挖36甲的滯洪池。
▲陳情人出示陳情經過,反對興建事由。(圖/記者陳鐘聲攝 , 2018.02.03)
嘉義縣政府水利處林谷樺處長指出,這件案子非一般的區段徵收或土地開發案,純粹是為了解決淹水問題,有其必要性。此案為「埤子頭排水」治理工程,包含抽水站、閘門、滯洪池及堤防,屬流域綜合計畫案件,總經費超過十億。
林谷樺處長提出針對本案陳情提出5點說明:
1、集水面積有74平方公里(嘉義市僅60平方公里),含蓋民雄、溪口、新港三鄉鎮,影響人口數約12萬以上,故有其公益性!
2、本案從95年開始規劃,約99~100年才經水利署核定,係依據中央核定之上位計畫來執行,且一切程序均依法辦理,應有其合法性!
3、北港溪從三疊溪、石龜溪匯流後,一直到埤子頭匯入處,北港溪這段河道在嘉義縣側,無任何一條排水匯入,反觀雲林有3~4條排水匯入北港溪,可見在嘉義縣,靠北港溪的地勢較高,所以本案之治水方案實順應自然地形所提規劃,有其適當性及不可替代性!
4、此處常年來飽受淹水之苦,土地價值差(據說會淹水的地方是無法向農會申請貸款),相關協議價購價格,已經調到很高的水準!
5、抽水站征收計畫內政部已核定,並完成發價程序,滯洪池土地也有將近50位地主同意協議價購,征收計畫書近期會送內政部審定!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新港鄉民陳明宗出面指述農民訴求。(圖/記者陳鐘聲攝 , 2018.02.03)
鄉民陳明宗說,我們有陳情書給縣政府,縣府一直都不理我們,一直在協議價購,但政府没有跟我們協議,我們也建議政府說這個工程有問題,地點有錯,可以花少一點錢讓國家可以不要浪費那麼多的公帑,結果大興土木挖36甲的滯洪池。
▲陳情人出示陳情經過,反對興建事由。(圖/記者陳鐘聲攝 , 2018.02.03)
嘉義縣政府水利處林谷樺處長指出,這件案子非一般的區段徵收或土地開發案,純粹是為了解決淹水問題,有其必要性。此案為「埤子頭排水」治理工程,包含抽水站、閘門、滯洪池及堤防,屬流域綜合計畫案件,總經費超過十億。
林谷樺處長提出針對本案陳情提出5點說明:
1、集水面積有74平方公里(嘉義市僅60平方公里),含蓋民雄、溪口、新港三鄉鎮,影響人口數約12萬以上,故有其公益性!
2、本案從95年開始規劃,約99~100年才經水利署核定,係依據中央核定之上位計畫來執行,且一切程序均依法辦理,應有其合法性!
3、北港溪從三疊溪、石龜溪匯流後,一直到埤子頭匯入處,北港溪這段河道在嘉義縣側,無任何一條排水匯入,反觀雲林有3~4條排水匯入北港溪,可見在嘉義縣,靠北港溪的地勢較高,所以本案之治水方案實順應自然地形所提規劃,有其適當性及不可替代性!
4、此處常年來飽受淹水之苦,土地價值差(據說會淹水的地方是無法向農會申請貸款),相關協議價購價格,已經調到很高的水準!
5、抽水站征收計畫內政部已核定,並完成發價程序,滯洪池土地也有將近50位地主同意協議價購,征收計畫書近期會送內政部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