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吹哨者機制逐漸受到各界重視,金管會日前也已正式將吹哨者保護納入金控與銀行內稽內控制度內,以提高吹哨者保護的法律位階。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總裁郭政弘表示,公司治理是投資人權益保障的重要指標,對於攸關大眾權益的金融業,吹哨者制度建立與保護,是金融業者當前需要面對的急迫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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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在揭弊事件中,多數舉報都是循內部管道,顯示內部舉報制度為揭弊最主要來源,換言之,如果企業內部無正規申訴防弊機制,就會有很多弊案無法被揭露。

日前主管機關修訂「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希望提高舉報制度的位階,關注吹哨機制本身是否由具備職權行使獨立性的單位負責,同時也確保舉報者身分保密性及其工作權。

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表示,企業普遍支持金管會推動吹哨者保護機制,在今年司法改革的國是會議中,也涵蓋吹哨者保護機制,顯示各界對吹哨者議題重視。目前政府在吹哨者保護法上採取「公私分立」策略,由公部門先行,私部門也逐步落實,同時希望藉由提升吹哨者制度的法律位階,從制度面解決問題。

國立交通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教授葉銀華則指出,目前台灣已在食品安全方面有公益檢舉制度,下一步則是希望在金控及銀行業內部建立吹哨者機制,以減少舞弊等不法事件的發生。

他也提出,吹哨者制度的三項重點,包括公益檢舉人之保護、吹哨者立法及適用範圍、確切執行且避免副作用,由三管齊下健全吹哨者制度。

勤業眾信風險管理諮詢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曾韵認為,企業內部所建置的吹哨制度上,最常遭遇兩種問題。首先,吹哨者提供的事由不清,導致難以查證;其次,是吹哨者無法信任或擔憂內部舉報管道的安全性。

曾韵表示,從國際金融機構的運作實務觀察,若想要有效解決,必須從吹哨政策、管道受理規範設計以及意識訓練著手,讓潛在吹哨者了解正確的舉報方法及後續責任,以降低隨意舉報或黑函等低效案件的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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