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方法院一名法官日前在判決書中寫道,本法官非一般鄉民謔稱之恐龍,亦不像行政院賴院長、勞動部林部長昧於基層勞動處境而異於常人地一廂情願輕信勞資協議之談判自由(加班作功德?)。判中風勞工獲賠835萬元,在網上引發大量討論。
判決書內容描述桃園一名何姓男子,因大量加班導致過勞中風,失去工作能力後提告求償。寫出這份判決書的法官毛松廷26日休假,對於所引起的討論,桃園地院行政庭長兼發言人蕭世昌代法官轉達「尊重外界的指教」。
判賠的資方為桃園市萬泰科技公司,51歲何男受僱擔任技術員,他指控2014年9月26日起至2015年2月5日止,每月加班的時數都超過「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46小時,其中2015年1月間加班的時數更高達128小時。但資方提出「自願超時加班同意書」,強調是員工自願加班。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依照一般經驗,「在勞資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下,雇主若要求勞工簽立自願加班同意書,勞工實難有拒絕簽立的能力」,不採信自願加班的說法,審結扣除何男已領職災補償金等賠償,判決萬泰科技須賠償何男835萬元。全案可上訴。
這份判決書被公布在網路上後,引發大量討論,包括「翟神」翟本喬、時立立委黃國昌、台大教授王業立等意見領袖均轉貼此判決,不少網友回文稱讚法官口語化的書寫方式保護勞工權益,為勞工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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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賠的資方為桃園市萬泰科技公司,51歲何男受僱擔任技術員,他指控2014年9月26日起至2015年2月5日止,每月加班的時數都超過「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46小時,其中2015年1月間加班的時數更高達128小時。但資方提出「自願超時加班同意書」,強調是員工自願加班。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依照一般經驗,「在勞資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下,雇主若要求勞工簽立自願加班同意書,勞工實難有拒絕簽立的能力」,不採信自願加班的說法,審結扣除何男已領職災補償金等賠償,判決萬泰科技須賠償何男835萬元。全案可上訴。
這份判決書被公布在網路上後,引發大量討論,包括「翟神」翟本喬、時立立委黃國昌、台大教授王業立等意見領袖均轉貼此判決,不少網友回文稱讚法官口語化的書寫方式保護勞工權益,為勞工伸張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