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28日,眾所矚目的租賃專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在立法院三讀通過,除鼓勵建立「包租代管」租賃專業服務業,並對將住宅委託給包租代管業者的房東提供所得稅優惠,也明訂租屋押金不得逾兩個月租金總額,同時將租屋糾紛調解機制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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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專法是熱熱鬧鬧的過了,可是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與八德路出租套房的大火,冥冥中掀開了租賃專法中並未列入居住安全的問題。為此,內政部研擬「加強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指導綱領」草案,加強處理高風險違建,除優先執行外;不合法出租等行為,透過最高30萬的罰鍰,停止供水供電、限期拆除或強制拆除等處分,達到嚇阻效果。

不可諱言,在租賃市場中,隔間套房這類有違法之虞的標的,長年以來就是大都市中滿足外地移民居住的主要供給之一,即使物不美,卻因為價廉,仍有其市場,也無怪春風吹又生。租賃專法上路後,對於台灣租屋市場絕對有正面裨益,可是針對老、殘、窮、病等弱勢需求,想要以愛心房東、租稅減免等小惠,在市場機制內獲得解決,實務上並不容易。

這種現象,借用經濟學中的「馬太效應」(Matthew Effect)或許可以解釋一二。

《聖經‧馬太福音》這樣說道:「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多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馬太效應是指,好的愈好,壞的愈壞,多的愈多,少的愈少的一種現象,此名詞後為經濟學界所借用,反映貧者愈貧,富者愈富,贏家通吃的經濟學中收入分配不公的現象。

租屋市場中更是如此,原本合法、已報稅、高租金的房子,房客與房東原本就有一定的社經資源,保障雙方的專法上路後衝擊有限;反而是不合法、不報稅、低租金的房子,某些惡房東就能吃定弱勢房客別無選擇,以不租為手段,提出不符合法令的要求,弱勢租客也必然得乖乖就範。

對於這事情,長期的確得從增加租屋供給,提升民眾所得著手,在短期作為上,不少人認為應全面拆除違建,斷絕供給,才是根本之道;殊不知,政策宣示向來都是治得了標,斷不了根,打掉供給卻沒有配套,往往會形成更大的災難,並且由弱勢者買單。近來違建火災頻傳,原因多數是違章建築的電線走火,政府在拆除之外,也同時該有保住人命的承擔,例如消防與住宅安檢;而違建住戶本身即使沒有能力請水電師傅配線,也該將裝置住宅火災警報器的納入優先考量,當電線走火,至少能夠第一時間知悉,獲得一線生機。

在都市化過程中,居住問題永遠都存在,尷尬的是,它總會和貧富差距的敏感神經糾纏在一起,但文明與不文明,以及政府存在不存在的差異,並不在於一刀切下的一了百了,眼不見為淨,抑或是透過補貼達到表面平等,而是當一個人在這個情境下,無論生活多艱困,都能有營生之力,立錐之地,並且看到未來希望的光,這是對政府,也是對身處於其中每一個人的心性試煉。

畢竟,在這荒亂的人世間,縱然行事如履薄冰,誰也不能保證自己無病無災,一生平安。

●作者:徐佳馨/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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