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誕、新年佳節即將到來,近來市面出現許多發光「波波球」商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現,少數業者使用氫氣充填,遇熱容易爆炸導致人員受傷,大陸並已發生多起類似意外。標檢局強調,「波波球」為應施檢驗商品,業者不得使用易燃氣體(如:氫氣等)充填,以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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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歡樂耶誕城人潮擠爆,許多大人、小孩手持發亮的波波球前往,浪漫又吸睛。標檢局指出,「波波球」為含 LED 燈或可充填裝飾物(如:花瓣、氣球、玩偶等物件)之透明氣球,又名「波波氣球」、「告白氣球」等,設計有飄浮型及手持型,通常印有卡通造型外觀,是已公告應施檢驗玩具商品範圍。

而根據應施檢驗玩具商品國家標準 CNS 4797-1 「玩具安全-第1部:可燃性」第4.1節規定,「不得含有易燃氣體、極度易燃液體、高度易燃液體、易燃液體及易燃膠體」,並須貼有「商品檢驗標識」與「中文標示」,才能於市場銷售。

▲標檢局提醒,廉價波波球可能由氫氣充填,安全疑慮升高。(圖/標檢局提供)

標檢局呼籲業者,不能使用氫氣等易燃氣體充填波波球,同時,若經查證屬逃避檢驗者,將依「商品檢驗法」處以 20 萬元以上、 200 萬元以下罰鍰,同時提醒消費者,選購時應確認所充填的氣體成分,注意是否有詳細清楚的中文標示,勿貪圖便宜選購品質低劣、標示不清之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