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今(19)日主持第6次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會中決議對重大投資案件的土地開發變更審議程序案,預計1年內審議完成,新的審議機制也將從明年107年起上路。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大部分的都市計畫、區域計畫或土地徵收計畫約有7成屬於簡易計畫,全案報內政部後,約1.5個月到2個月可以審完。但重大或爭議案件會拖延得比較久,例如桃園航空城、台北市社子島有大量建物需要拆遷安置,新竹縣的璞玉計畫因民眾反對而延宕。
花敬群說,這套機制預計明年107年上路。過去有些爭議案件延宕7、8年,甚至10年以上沒有結果,希望未來重大案件能在1年內審完。
花敬群指出,為加速重大案件的土地開發審議程序,內政部提出3大措施。第一是新增提案機關的「自評計畫機制」,未來地方政府或事業單位把案件報到內政部時,要對計畫的優缺點與可能爭議點先行評估,中央後續審議才容易聚焦。第二是專案小組審查前,內政部將建立預審機制。第三是對加速投資台灣的重大案件全程列管,每2到3個月滾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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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敬群說,這套機制預計明年107年上路。過去有些爭議案件延宕7、8年,甚至10年以上沒有結果,希望未來重大案件能在1年內審完。
花敬群指出,為加速重大案件的土地開發審議程序,內政部提出3大措施。第一是新增提案機關的「自評計畫機制」,未來地方政府或事業單位把案件報到內政部時,要對計畫的優缺點與可能爭議點先行評估,中央後續審議才容易聚焦。第二是專案小組審查前,內政部將建立預審機制。第三是對加速投資台灣的重大案件全程列管,每2到3個月滾動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