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推行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政策,農民常因不了解該如何施灌農作物,申請意願不高。為此,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結合農政單位說明水稻與地瓜之施灌方式,讓農民有更多的了解,以提升申請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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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5年統計年報資料顯示,雲林縣耕種作物以稻米為最大宗,收穫面積達4萬4,436.06公頃,地瓜之收穫面積亦有4,633.24公頃,而在105及106年度申請審核通過的67場家中,稻米施灌面積達112.8公頃,地瓜施灌面積為1.46公頃,施灌成效良好,收成約可增加20 %,且與傳統施用化肥之作物吃起來口感更佳。

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作物施肥手冊」,水稻生長季節可分為第一期稻與第二期稻,每期每公頃需氮肥量100至140 公斤,一年共收割2次,第一期稻在冬末春初插秧(台灣南部較早),夏季收穫,由插秧至收割所需天數約為4個月左右;第二期稻則約在第一期稻收割後1至2個月開始,約於秋天時節插秧,由插秧至收割所需天數約為3至4個月左右,施灌之時間點主要為基肥時期,作為基肥、小苗成長之根部生長期,即發白根的時候(秈稻品種約在插秧後30天(一期稻)、插秧後20天(二期稻),與稻米開始要結穗的時期,也都需要肥分,故在這三個時期進行施灌。

在地瓜的部分則是分為春夏作與秋作,所需氮肥量每期每公頃約30至40公斤(春夏作)、60公斤(秋作),若增加地瓜葉之採收則每公頃需要增加40至80公斤的氮量,施肥時期主要為基肥與種植後約1個月進行之追肥時期,作物之施灌均依沼液濃度搭配地下水或灌溉水進行施灌,並以能施灌整個農田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