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5日電)勞動部近期作出行政函示,若雇主未繳清勞保費,勞保局將暫行拒絕給付。根據統計,目前共有7萬5000名雇主欠費,平均每人欠繳約7萬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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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說明,會中勞動保險司承保及現金給付科科長黃琴雀表示,勞動部日前作出行政函示,若雇主未繳清勞保費,勞保局將暫行拒絕給付。

黃琴雀說,曾經有一位雇主A欠繳勞保費後,又到其他公司當受雇勞工,當A符合領取勞保年金資格時,並未繳清欠費就向勞保局申請給付。

黃琴雀認為,這樣的狀況並不合理,因此才發出行政函示要求欠費雇主若要請領勞保相關給付前,需繳清欠費。

黃琴雀表示,根據勞保局統計,共有7萬5000名雇主欠費,欠繳的金額平均每人欠繳約7萬6000元。

至於若是受僱於欠費雇主的勞工,黃琴雀說,只要勞工出示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請領給付的權益不會受到影響。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規定,一般公、民營場廠及公司行號等投保單位,保險費分別由雇主、勞工及政府按比例負擔;勞工自行負擔的保險費,由投保單位負責扣、收繳,並連同投保單位負擔部分,一併向勞保局繳納。106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