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04年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場所面積較大的公共場所應設置親子廁所,台中市議員蔡雅玲、謝志忠、張玉嬿8日在總質詢時強力主張,市府相關單位應盡速進行總盤點、總體檢,全面落實設置親子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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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雅玲表示,兒少法親子廁所條款即將在16日正式施行實施,台中市準備好了嗎? 條文中明確規定親子廁所盥洗室需附設兒童安全座椅、尿布臺、兒童小便器、兒童馬桶、兒童洗面盆等相關設備規範。

蔡雅玲進一步指出,根據建設局提供的資料,目前台中市有524座公園,其中僅有12座設有親子廁所,比例偏低,連北屯兒童公園、文心森林公園、豐樂公園等等皆無親子廁所,應盡速設置。台中市政府相關單位應盡速進行盤點,相關單位有沒有設置?數量夠不夠?是否符合法令規範?如何給予輔導?

蔡雅玲、張玉嬿強調,台中市公園、公共藝文表演場所、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單位、百貨公司、零售式量販店、有兒科病房的區域級以上醫院、觀光遊樂業園區這些地方應納入營造友善親子環境內,全面落實設置親子廁所。

市長林佳龍表示,目前台中市有91座親子廁所,在六都排名第二,但數量還是不足,市府將於一個月內完成盤點及體檢,並將提出3年期改善計畫加速及擴大辦理,同時鼓勵民間公共場所設置親子廁所,期盼營造友善的親子環境。

建設局黃玉霖表示,105年知道兒少法修法有相關規定,即開始啟動,親子廁所是獨立於男廁及女廁設置,目前台中市540座公園中,有親子設備的廁所有12座,專屬親子廁所則有鰲峰山公園及文心森林公園2座,而全市亮點公園已發包,將全面設置親子廁所,107年完成後將再新增21座,目前已陸續完成7間,將再施作做14間,未來將規畫針對第二層區域較大的廁所優先啟動發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