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光 (3008-TW) 控告先進光 (3362-TW) 侵權案判決出爐,智財權法院判先進光需賠償 15.22 億元,大立光強調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捍衛苦心研發累積的智慧財產及研發成果;先進光今 (8) 日股價再重挫至跌停,50 元關卡失守,再創波段新低價,早盤跌停賣單逾 3500 張。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大立光針對對先進光等被告智財法院民事訴訟一審判決說明指出,因公司營業秘密疑似遭離職員工與先進光共謀不法竊取、使用、甚至將竊得的技術申請專利獲准乙案,先前除分別提出刑事告訴及民事保全請求外,也在智財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大立光說,刑事案件經台中地檢署在 2015 年間偵結,檢察官認為涉案人員 (包含先進光公司在內) 都有涉及不法,因而提起公訴,目前由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中;至於民事訴訟,智財法院在 12 月 6 日以第一審終局判決進一步認定,先進光等共同被告應連帶賠償 15 億餘元。

大立光說,本案民事訴訟一審程序歷經 4 年審理,由雙方各自提出攻防並充分辯論,也曾由兩造各自委任的會計專業人員到庭陳述說明,最後由法院依證據資料及調查證據的結果,作成一審終局判決。

大立光說,因是原告,屬勝訴的一方,在財務及業務方面,都不致因此有重大影響;大立光強調,感謝智慧財產法院歷時 4 年審理所為的公正判決,且重申,作為專業光學鏡頭設計及製造商,長期致力於光學鏡頭的創新與研發,30 餘年來日積月累的自主開發技術,是立足於產業的優勢,對於智慧財產權 (Intellectual Property) 的投入更是不遺餘力,全體同仁暨股東所共享的研發結晶及成果,絕不容許其他業者不法竊取侵犯。

大立光表示,為彰顯對智慧財產權尊重及堅持捍衛本公司重要資產之信念,勢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捍衛苦心研發累積之智慧財產及研發成果,冀能有效嚴懲不法,保護產業創新的果實,進而維繫產業國際競爭力。

先進光則是表示,對法院准許大立光請求部分,甚感詫異,完全無法信服這部分的認定,將在收到判決書後詳究內容,針對不利的部分,委任律師依法提起上訴,積極進行訴訟攻防,維護公司權益。

但先進光原本計畫募集 6 億元資金的現增因此喊停,今日股價持續重挫,早盤以 50.1 元低盤開出後一路下殺到跌停 48.9 元,盤中成交 5378 張,跌停賣單逾 3500 張。

 


更多精彩內容請至 《鉅亨網》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