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及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要求金管會提供高雄銀行相關常董會議紀錄資料,沒想到金管會以「密件」為由,拒絕公開資料,讓黃國昌今(30)日在臉書痛批「莫名其妙」,奉勸金管會「別再以機密為名遮醜了!」
黃國昌收到金管會寄來的一封公文,內文稱「因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6、7款及檔案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規定,涉及法人之經營事業資訊等原因」,以機密為由不提供「高雄銀行相關常董會議紀錄資料」,讓他覺得莫名其妙,不懂為何相關資料被編為「密」件。
黃國昌指出,倘若這份文件「密」的是公文本身,那機密內容是「我要求提供高雄銀行常董會紀錄」,還是「金管會在說明二援引幾個可笑法律依據」;倘若「密」的是公文所附的附件,那高雄銀行常務董事會關於決議慶富借款的紀錄,「金管會憑什麼編密件?」
黃國昌還在文中插播「法學小教室」,直指金管會援引的檔案法,第18條沒有分項,所以公文的法條援引錯誤,直接寫第18條第3款才正確,他還質疑金管會援引的政府資訊公開法以及檔案法,到底能不能成為編定密件的法律依據,仍有爭議。
黃國昌坦言,附件所附的常董會議紀錄,簡略的讓人難以相信可以如此簡略,根本沒有什麼工商機密可言,如果這樣也算機密,那他昨天揭露高雄銀行四位常董如何違法放款幫助陳慶男搞虛偽增資,檢察官不是現在就應該直接以洩密罪對他提起公訴?奉勸金管會「別想再以機密為名遮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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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指出,倘若這份文件「密」的是公文本身,那機密內容是「我要求提供高雄銀行常董會紀錄」,還是「金管會在說明二援引幾個可笑法律依據」;倘若「密」的是公文所附的附件,那高雄銀行常務董事會關於決議慶富借款的紀錄,「金管會憑什麼編密件?」
黃國昌還在文中插播「法學小教室」,直指金管會援引的檔案法,第18條沒有分項,所以公文的法條援引錯誤,直接寫第18條第3款才正確,他還質疑金管會援引的政府資訊公開法以及檔案法,到底能不能成為編定密件的法律依據,仍有爭議。
黃國昌坦言,附件所附的常董會議紀錄,簡略的讓人難以相信可以如此簡略,根本沒有什麼工商機密可言,如果這樣也算機密,那他昨天揭露高雄銀行四位常董如何違法放款幫助陳慶男搞虛偽增資,檢察官不是現在就應該直接以洩密罪對他提起公訴?奉勸金管會「別想再以機密為名遮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