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打警察 李婉鈺反控警「察是穿著制服的流氓」

記者陳志仁/新北報導

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2017年11月一起毆警案,昨日判決出爐,她不滿被員警吃豆腐又被判刑,要組「被惡警迫害聯盟」。 (圖/NowNews資料照)
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2017年11月一起毆警案,昨日判決出爐,她不滿被員警吃豆腐又被判刑,要組「被惡警迫害聯盟」。 (圖/NowNews資料照)
新北市議員李婉鈺28日深夜在前立委張碩文的住處喧嘩,並揮掌打員警、搶密錄器,被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經訊後諭令5萬元交保;李婉鈺今(29)日出面喊冤自己真的沒喝酒,驗傷後將對動手的警員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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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婉鈺今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指出,她還是要出面道歉,因為這次的事件浪費社會資源,造成很多人觀感不好,其次要告訴大家,「我昨天完全沒有喝酒!」其實是在跟一個女子爭執,她辱罵我很不堪的話,就過去問到底想怎樣?兩名一高一矮員警把她跟該名女子分開,過程中雙方有拉扯,矮的員警嚼著口香糖還踹他,「根本是穿著制服的流氓」,因為情緒太激動,「就直接過去給他一拳」。

李婉鈺說,當時對警員說有密錄器作證,但警員竟把密錄器往後放,結果她與警察在推擠中受了傷,是警察(較矮的員警)先踹人才動手,並露出自己手上跟膝蓋下方的瘀青佐證,將於今天驗傷後,對動手的警員提告。

此外,警方宣稱她身上有濃濃酒味,李婉鈺反問,那是他們(員警)的說法,並反問「為什麼他們不酒測呢?」;被問及為何要動手撕春聯?李婉鈺反駁,你怎麼知道是我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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