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彭博》報導,加州共和黨員 Mimi Walters 推薦了一項病假草案,希望把原本美國較通用的 10 天基本特休與 10 天病假合而為一,成為 14 天至 20 天的特休病假。
草案內容裡也提道,企業應提供彈性上班地點及工作分擔制度。草案主要以合併特休與病假天數,使請假員工無須提供相關病假文件,給予更多請假自由度。
目前美國只有三分之一的企業提供全薪病假。HR 政策協會主席經濟學家 Mark Wilson 提道,現在的病假法規多到如迷宮似的,全薪病假手續煩躁,同時也使企業難以標準化病假條款。讚歎此草案的論點認為,可使員工更自由的使用病假休息。
然而,也有批評此草案的論點提道,減少了員工的病假合法性及天數。同時,特休與病假合一使原本企業無法拒絕的病假,改為有權利拒絕的全薪休假。Family Values 聯盟總監 Ellen Bravo 認為,此草案創造了資方的法律漏洞,不支持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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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美國只有三分之一的企業提供全薪病假。HR 政策協會主席經濟學家 Mark Wilson 提道,現在的病假法規多到如迷宮似的,全薪病假手續煩躁,同時也使企業難以標準化病假條款。讚歎此草案的論點認為,可使員工更自由的使用病假休息。
然而,也有批評此草案的論點提道,減少了員工的病假合法性及天數。同時,特休與病假合一使原本企業無法拒絕的病假,改為有權利拒絕的全薪休假。Family Values 聯盟總監 Ellen Bravo 認為,此草案創造了資方的法律漏洞,不支持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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