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主持會議拍板制定「防火巷專法」,將送進市議會審查。若順利排進年底議程並通過,最快明年起,防火巷、防火巷隔間內的物品,包括自行車、路障、私人雜物,都可以被視為廢棄物清運。汽機車將移至他處,甚至可能被法拍,而財物的所有人恐吃上2萬元至10萬元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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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灣沒有防火巷專法,相關規範只能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但受規範對象僅限於建物的住戶,非住戶的違法行為則不在管轄之中,因此常常造成防火巷內堆滿不明所有人的雜物,可能造成火災時火勢蔓延或是影響消防人員動線。

新的《台北市建築物防火巷防火間隔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定,防火巷及防火間隔禁止堆放雜物,不得設置柵欄、門扇,也不得停放車輛,包括:汽機車、自行車或三輪以上慢車、動力機械、拖車、拖架。若車輛被移至他處保管,3個月內未領回,恐被公告拍賣。

「防火巷專法」審議通過施行後,遭民眾檢舉或是都發局查獲,恐處2萬至10萬元罰鍰,期限內未改善可連續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