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商會今( 15 )日發表「 2018 年建議書」,以「掃除台灣經濟向前邁進的障礙」為主題,共列出 132 項建議。其中,歐商痛批勞基法一例一休制度太過僵化,提高人事及管理成本,建議廢止現行「休息日」限制,允許員工在「休息日」上班,並提高每月加班時數上限。此外,歐商也批評國內再生能源申請程序冗長,需花費4年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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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商會今年的建議書提出 132 項建議,其中 48 項為新議題。雖然勞基法一例一休制度確定修正,不過歐洲商會副理事長胡日新仍批評,今年1月實施的勞基法修正案,被雇主與員工普遍認為太過僵化,導致雇主對公司營運的人力調度缺乏彈性,並提高人事及管理成本。另一方面,員工也抱怨制度剝奪了他們在特定日選擇工作並賺取加班費的權利。

歐商建議,廢止現行勞基法中對「休息日」的限制,允許員工在「休息日」工作,並提高每月最高加班時數。

此外,對政府加速發展再生能源,以 2025  年裝置容量占 20% 為目標,歐商也提出,台灣要促進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極須法律上的確定性以及一貫性的政策,並大方投資於電網及港口基礎設施。

歐商批評,國內有太多不同的主管機關參與再生能源的申請流程,制定政策時,彼此間也缺乏協調,使申請時間竟長達4年或更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