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歌法立法 港府稱兼顧港法律制度

中央社

中央社 兩岸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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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6日電)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今天說,他們為中國大陸國歌法立法時,既會維持其原意,也會兼顧香港普通法下的法律制度及保障,在兩者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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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香港電台報導,袁國強早上率團到馬來西亞訪問,他在機場出發前回應有關國歌法的立法工作時,作了以上表示。

他還說,沒有可能在立法時逐一列出日後可能出現的各種個別具體情況。

袁國強說,國歌法的目的是維護國歌尊嚴,這是基本要求,也合乎常理。

中國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日前決定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和澳門基本法附件三,但國歌法在港執行,仍須透過本地立法。

對於國歌法在港如何立法,香港各政黨及媒體近日來都有討論,提出各種觀點。

大致而言,親政府的建制派認為有必要盡快為國歌法立法,以便警惕部分激進者對國歌的不尊重;泛民主派卻認為,即使立法也不會有太大作用。

泛民方面認為,當前社會上有人不尊重國歌,這是政治問題,不能由法律解決;也有支持泛民的學者提出,如何立法,將考驗「一國兩制」。

大陸國歌法在港引起如此大的關注,源於2014年底的「占領中環運動」結束後,開始有人在足球場上不時向播放的大陸國歌發出噓聲,表達不滿和不認同。

主辦球賽的香港足球總會也因此曾被亞洲足協懲罰。

大公報今天引述足總副主席貝鈞奇說,期望國歌法盡快在本地完成立法,讓足總可依法懲罰噓國歌者。

他並說,足總會透過現場拍照、錄影,記錄球迷噓國歌的行為並報警處理,同時會考慮列出黑名單,拒絕有關球迷入場觀賽。10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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