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沒好報 車借同事錢被盜領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偷同事提款卡盜領被拍攝到。(圖/記者林重鎣翻攝 , 2017.11.3)
▲偷同事提款卡盜領被拍攝到。(圖/記者林重鎣翻攝 , 2017.11.3)
20歲游姓年輕媽媽,因經濟陷入困頓,106年2月初至8月間陸續竊取同事的提款卡,領用現金達32次,共計提領43萬3700元,被害人發現現金短少太多,向銀行查詢發現遭盜領,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獲報後馬上啟動偵查積極訪查比對,循線發現游姓女子涉嫌重大,日前通知她到案說明,游嫌坦承偷竊不諱,警方3日依竊盜罪嫌將游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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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日警分局龍井分駐所員警接獲陳姓被害人報案稱其所有存款被盜領剩1600餘元,警方獲報後積極調閱監視器,查出20歲游姓女子涉嫌重大,日前通知她到案說明,游嫌坦承偷竊不諱,並供稱她是家中唯一有經濟收入,因需要撫養小孩及家中所有開銷,入不敷出,才一時失慮,鋌而走險偷取同事提款卡盜領,對不起同事。

警方調查,106年2月間,游女因缺錢花用向陳女借用3000元,游女因一同前往提款機提領現金,無意間得知密碼及提款卡放置的位置,因此經常藉故向陳女借用機車外出,趁機偷取提款卡,前往ATM盜領現金花用,再將提款卡放回原處,以為神不知鬼不覺。8月初被害人前往提領1000元現金花用,發現存款餘額剩下600餘元,驚覺有異,立即向銀行查詢,發現6個月期間竟被盜領高達32次之多,共被提領43萬元3700元,全部被游女全部花光。

被害人得知自己省吃節用的存款竟然一夕之間全沒了,大嘆人心不古,枉費自己對游女那麼好,她沒錢花用,自己還義無反顧的借錢讓她渡過難關,沒想到她卻恩將仇報,對她提出竊盜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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