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間,華南金控少東林知延遭到妻子、新光金控第三代長女吳欣盈,控告他涉嫌在座車內偷裝GPS跟蹤,檢方最後依妨害秘密罪嫌將林知延,以及涉嫌建議林裝設GPS的劉姓律師,和另外2名林姓、李姓徵信業者等4人一同起訴。案經3年多審理,台北地院認定4人罪證不足,今(2)日上午全部判處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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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金控的第三代長子林知延,在2011年間與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進的長女吳欣盈結婚,原本是羨煞旁人王子與公主聯姻,卻僅維持不到3年就宣告破局。

林知延因懷疑妻子在外與男性友人互動親暱、關係匪淺,因此透過劉姓律師找來徵信社,在吳欣盈的車上安裝GPS,並請徵信社每天跟車側拍其行蹤;後來吳與司機驚覺有異、報警處理,才發現竟是自己的丈夫派人跟蹤,憤而提告妨害秘密。

檢方雖在調查後依妨害秘密罪起訴4人,不過經歷了3年多的審理,台北地院在今日仍因罪證不足,將林知延、劉姓律師,以及林姓、李姓徵信業者等4人判處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