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 (19) 日表示,台灣金融業前進新南向國家,已經有 9 個國家、13 個監理機構簽署監理合作備忘錄(MOU),今年底之前,有把握會再簽一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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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林德福今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表示,過去與對岸若有商業行為和互動,因為訂定了兩岸人民關係法以及 ECFA,所以台商赴陸投資有保障,但現在政府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新南向很多國家沒有簽訂全面經濟協定,對我方保障不足,顧立雄回應時,透露釋出以上說法。

金管會統計,自 2016 年 5 月 20 日新政府上任至 2017 年 9 月底止,國銀於新南向國家新增據點 15 處,其中,今年新增 8 處。累計本國銀行在泰國、菲律賓、新加坡、越南、馬來西亞、柬埔寨、緬甸、寮國、澳洲、印度及印尼等 11 國共設有 206 處據點,其中,分行 50 處、代表辦事處 33 處、子銀行及其分行 87 處,其他共 36 處。

顧立雄表示,新南向的 18 個國家(東協十國、南亞六國、紐澳)已經與 9 個國家、13 個監理機構簽署 MOU,有把握在今年底前還可以再簽一國,另一國還要再努力,金管會也會持續強化金融業到新南向國家的金融監理合作。

經濟部次長王美花則表示,我國現在和新加坡與紐西蘭簽訂有全面性經濟協定,該兩國是南向 18 國中的兩個,其他國家則尚未簽訂,但有舊的投資保障協定仍有保障,經濟部將就全面性經濟協定積極和新南向的國家重新進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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