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 (18) 日下午與金融總會、各大金融公會就「金融建言白皮書」進行閉門座談會,釋出打造資產管理中心等 6 大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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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座談會由金融總會代理事長黃調貴會同各金融業公會與周邊單位代表等,共計 21 人出席。顧立雄在會中開場致詞時說,金管會將持續推動金融科技創新、普及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業支持實體產業發展,在金融監理上維持公司治理、差異化管理及金融穩定。

對於各公會的建言,顧立雄在 2 個多小時的會議中,一一回應,也強調對於跨部會的議題,會和相關部會溝通,讓金融業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最後,金管會針對 6 項金融業務做出鬆綁,分別為:

(一) 打造資產管理中心方面:已放寬銀行辦理外國債券自營業務的附條件交易限額,「附買回條件賣出」交易餘額自不得超過指撥營運資金的 1 倍,拉高至不得超過前一年淨值的 3 成,「附賣回條件買入」交易餘額則可不計入限額;已開放證券商透過申請核准轉投資創業投資事業方式經營私募股權基金業務。

(二) 支援實體經濟與公共建設方面:保險業可投資長照機構等社會福利事業;已開放銀行辦理經外國中央政府所設立信用保證機構保證的授信業務,符合一定條件者不計入無擔保授信總餘額,惟仍應計入對同一法人的授信總餘額。

(三) 擴大資本市場規模方面:已督導櫃檯買賣中心建立綠色債券上櫃制度,積極鼓勵企業發行綠色債券,其中中油公司綠色債券已於 9 月 20 日掛牌,實際發行金額為 28 億元。

(四) 推動金融科技發展方面:將公布金融機構申請研究發展活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審核標準之認定原則供業者參考;考量旅平險具即時投保的特性,已放寬網路投保抽樣電訪可比照實體通路排除旅平險;已陸續開放四階段保險業辦理網路投保業務,第五階段開放項目將邀集保發中心及保險相關公會研商。

(五) 強化金融監理效能及金融法規調適方面:將參考銀行擔任不具運用決定權的受託人,無須適用銀行法第 32 條及第 33 條有關利害關係人授信之限制規定,研議信託業擔任股權信託之受託人,於無運用決定權時是否不認定為金控法的子公司;配合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 (BCBS) 針對房貸暴險之計提權數修正方向,研議修正我國相關規定。

(六) 健全國內金融稅制方面:調降期貨交易稅率、選擇權稅制依類別分別訂定稅率課稅,並酌予調降各類選擇權核定稅率等建言,已提供相關補充資料供財政部參考。

金管會表示,至於其他建言,部分涉及跨部會,金管會將適時與相關部會進行溝通;部分基於風險考量、消費者保護等,經評估尚須研議事項,未來將適時再予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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