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3名登山客未依規定從南投縣入山攀登馬博橫斷,不料,連日大雨,將已經在花蓮山上的登山客遇溪水暴漲受阻,消防局出動空勤直升機吊掛救出3名登山客。由於今年花蓮境內已經發生多起山難救援事件,花蓮縣消防局決定依據上月所公布的「花蓮縣登山管理自治條例」向3名登山客開罰2萬元,並索討地面搜救費用,創全國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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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消防局災害搶救科長陳秋銘說,南投、台中、花蓮縣市皆已實施登山管理自治條例,經查明後,該兩縣市目前尚無開罰案例。花蓮縣登山管理自治條例已於上月14日頒布,違反規定者最高可開罰新台幣5萬元。

經過查證,3名登山客違反登山條例第6條規定,由領隊帶領入山,但未依規定辦理登山綜合保險及入山許可,花蓮縣消防局因此決定開罰2萬元,並依第14條規定要求支付搜救費用。此外,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也將針對未依規定申請入園部分開罰。

國內登山活動非常盛行,今年光是花蓮的山域意外事故救援案件層出窮,登山管理自治條例目的是保障民眾登山時能提高安全,對於擅自進入管制山域而發生登山事故的違規民眾,未來也會要求支付搜救費用,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

▲花蓮縣登山管理自治條例已於9月14日頒布,違反規定者最高可開罰新台幣5萬元。(圖/花蓮縣消防局提供,2017.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