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統一促進黨成員李承龍、邱晉芛等4人,今年5月間涉嫌砸毀台北市北投區逸仙國小校門前2尊「石狛犬」雕像,遭士林地檢署依毀損罪嫌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5)日判處李承龍、邱晉芛有期徒刑5個月,李承龍的王姓、呂姓友人則被判4個月,均可易科罰金。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今年5月28日晚間,李承龍、邱晉芛持鐵槌破壞逸仙國小門口已有百年歷史的兩尊「石狛犬」雕像,事後被警方逮捕,並依毀損罪送辦。士林地檢署隔日諭令兩人各以5萬元交保,但李、邱兩人因沒錢拒保,檢方遂改向士林地院聲押獲准。同黨王姓、呂姓成員因不滿兩人遭到羈押,同月30日前往逸仙國小,持木棍再度破壞「石狛犬」,事後也被警方逮捕。

李、邱兩人不服被羈押提起抗告,士林地院在6月5日認定無羈押必要,當庭釋放,但4人最後一併被檢方依毀損罪嫌起訴。

《蘋果日報》報導,4人在開庭時都表示,敲打石犬的行為屬於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李男更稱石犬是日本政府所有,逸仙國小沒有告訴權,但士林地院不採信其說法,認為4人犯行明確,破壞石犬的行為也已逾越言論自由保障範疇,判李、邱各5個月有期徒刑;王、呂則各判4個月有期徒刑,均可易科罰金、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