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 (2886-TW) 旗下兆豐銀紐約分行去 (2016) 年因法遵缺失遭美重罰 1.8 億美元,財政部今 (2) 日表示,已要求兆豐銀對失職公股代表究責求償 57.62 億元,對前董事長蔡友才、總經理吳漢卿提出民事訴訟,今年 3 月 1 日高院已裁准 10 億元假扣押聲請,二人不動產、存款等資產已經法院陸續扣押。
立法院財委會今日就「強化我國金融業公司治理並對兆豐案及永豐案後續之調查結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財政部次長蘇建榮亦出席。
財政部報告中表示,已依據行政院督導小組會議結論及時因應處置,於去年 9 月改派張兆順擔任兆豐金、兆豐銀董事長,楊豊彥任兆豐金公股代表董事兼總經理、兆豐銀總經理,並完成董事會全面改組。而兆豐銀 3 名獨董亦於今年 2 月間請辭,完成全面改派。
財政部也已要求兆豐銀對失職公股代表究責求償,去年 9 月 30 日對前董事長蔡友才、總經理吳漢卿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57.62 億元,並請求准許假扣押兩人財產、金額 10 億元。今年 3 月 1 日已獲高院裁准假扣押聲請,蔡、吳二人不動產、存款等資產經法院陸續扣押。
後續精進作為部分,財政部指出,包括修正股權管理規範、強化董事會監督功能、督導落實內控法遵、檢討公股代表適任性、加強公股董監事教育訓練等 5 項,以確保公股權益,積極落實管理作為。
金管會也表示,兆豐銀行相關改善計畫涉及人員聘用、資訊系統建立調整及有效性測試等,須時間推動,目前預估最後改善完成時間為明年第 1 季。
財政部表示,將持續督導公股代表善盡職責,並關注公股銀行海外分支機構金檢業務,積極督導各公股銀行儘速完成缺失改善,強化海外分行經營體質,配合國內外金融監理機關相關法令規定,徹底落實法遵、並適時檢討修正相關股權管理規範,提升公股股權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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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報告中表示,已依據行政院督導小組會議結論及時因應處置,於去年 9 月改派張兆順擔任兆豐金、兆豐銀董事長,楊豊彥任兆豐金公股代表董事兼總經理、兆豐銀總經理,並完成董事會全面改組。而兆豐銀 3 名獨董亦於今年 2 月間請辭,完成全面改派。
財政部也已要求兆豐銀對失職公股代表究責求償,去年 9 月 30 日對前董事長蔡友才、總經理吳漢卿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57.62 億元,並請求准許假扣押兩人財產、金額 10 億元。今年 3 月 1 日已獲高院裁准假扣押聲請,蔡、吳二人不動產、存款等資產經法院陸續扣押。
後續精進作為部分,財政部指出,包括修正股權管理規範、強化董事會監督功能、督導落實內控法遵、檢討公股代表適任性、加強公股董監事教育訓練等 5 項,以確保公股權益,積極落實管理作為。
金管會也表示,兆豐銀行相關改善計畫涉及人員聘用、資訊系統建立調整及有效性測試等,須時間推動,目前預估最後改善完成時間為明年第 1 季。
財政部表示,將持續督導公股代表善盡職責,並關注公股銀行海外分支機構金檢業務,積極督導各公股銀行儘速完成缺失改善,強化海外分行經營體質,配合國內外金融監理機關相關法令規定,徹底落實法遵、並適時檢討修正相關股權管理規範,提升公股股權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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