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錦江級飛彈巡邏艦金江艦去年7月1日實施年度「甲類操演」時,誤射一枚雄三反艦飛彈,擊中在澎湖海域的翔利昇號漁船,造成漁民1死3傷;高雄地院今(30)日上午審結宣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許博為1年2月,陳銘修判2年,高嘉駿判1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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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判決,海軍司令部回應表示,尊重判決結果。基於維護官兵權益,將提供後續相關法律協助。對於誤射導致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害,海軍司令部指出,依法已完成國家賠償。

由於本案因牽涉國防機密,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時,全程不公開;將另行公布判決書。

2016年7月1日,海軍金江艦發射一枚雄三反艦飛彈,擊中在澎湖海域的翔利昇號漁船,造成船長黃文忠身亡。國防部為此賠償受害船長家屬3千多萬元。

海軍錦江級飛彈巡邏艦金江艦去年7月1日實施年度「甲類操演」時,誤射雄三飛彈,擊中在澎湖海域的翔利昇號漁船,造成漁民1死3傷。(資料照片)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攝 10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