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韓本月3日進行氫彈試爆,震驚國際,聯合國安理會12日更通過新一波對北韓的制裁案,中國大陸今(28)日也跟進,要求境內北韓獨資或合資、合營企業須在安理會決議通過後的120天內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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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商務部今日發布公告,表示為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第2375號決議中第18條規定,要求北韓實體或個人在中國大陸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應自聯合國安理會第2375號決議通過之日(即9月12日)起120天內關閉。中國大陸企業在境外與北韓實體或個人設立的合資企業,也應按照上述決議要求予以關閉。

但公告中也提到,上述規定不適用於安理會批准豁免的項目,尤其是非盈利的、非商業性公用事業基礎設施項目,經商務主管部門審批或備案的相關企業,如需申請豁免,可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

綜合媒體報導,聯合國安理會本月12日通過新一波對北韓的制裁案,內容包括禁止北韓出口紡織品、液態天然氣等,並禁止聘僱北韓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