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院遷建後留下來的廳舍由彰化地檢署使用,今(27)日由法務部常次張斗輝率檢察總長顏大和及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台中高分檢檢察長江惠民、彰化地院院長蔡名曜與彰檢檢察長黃玉垣一起揭牌。黃檢察長說,使用法院辦公廳舍後,可以節省長期租用民間辦公大樓龐大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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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檢署遷入彰化地院舊院區,揭牌後地檢署團隊與長官在大樓前合影。(圖/記者陳雅芳攝,2017.9.27)

位址在員林市中山路的彰化地檢署與彰化地方法院,辦公廳舍一左一右,就像緊緊連在一起的連體嬰;但隨著院、檢業務愈趨繁重、人員擴編,雙方的辦公廳舍都變得相當擁擠。 105年10月,彰化地方法院率先完成遷建到員林市員林大道「自立門戶」,這對連體嬰才分離。

▲享譽全國的彰化監獄優人神鼓演出精彩的「鼓藝飛揚」,為揭牌見證歷史新頁。(圖/記者陳雅芳攝,2017.9.27)

黃玉垣指出,彰化地院於105年十月遷移至新址(原愛買大賣場舊址),為善加活用法院舊有院區,並解決彰檢辦公廳舍不足,科室分處三地辦公之不便,經與相關單位積極溝通協調後,終獲同意移撥使用法院舊有院區,並獲上級專款補助進行辦公廳舍整修。

▲彰化地檢署遷入彰化地院舊院區舉行揭牌啟用儀式。(圖/記者陳雅芳攝,2017.9.27)

黃玉垣指出,「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牌匾是40多年前成立時使用,顯得樸實無華,這是彰檢傳承多年揭櫫門首的象徵,也代表彰檢代代經驗傳承的意涵。另外,彰化地檢署也已獲得行政院核定,未來將遷建至彰化地方法院新址對面,會以更舒適的洽公環境提供彰化鄉親更優質的司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