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年約50歲的洪姓男子,2011年間利用當麻豆為由,隨機誘拐年輕的女高中生。就讀高二的小青(化名)聽到後認為這是個機會便答應,不料卻被洪男載到偏僻處拍攝裸照,甚至利用照片威脅發生性行為,事後小青向老師哭訴,洪男惡行才曝光。台中地方法院22日依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洪男4年6月有期徒刑。
洪男當時先是以問路為由搭訕小青,再誆稱自己是網路拍攝工作人員,但因約好要拍攝的麻豆臨時沒來,便問她有沒有意願代為拍攝,傻傻的小青認為這是個當麻豆的大好機會,便搭上洪男的車前往太平山區的偏僻處進行拍攝。
怎料到了現場,洪男表示需要先拍裸照試鏡,一番遊說下才讓小青勉強答應,在車內拍下多張裸照並留下聯絡方式。事隔幾天後,洪男告知小青錄取成為麻豆,卻稱第一次拍攝的照片不慎遺失,要求再拍第二次。不料拍完後,洪男見小青長相甜美,竟持裸照逼迫小青以5萬元費用性交易,小青被迫答應,但洪男最後僅付3000元,甚至威脅她不能說出去,否則就要公布她的裸照。
內心懼怕的小青不忍受辱,向老師哭訴並講述整個過程,在老師的陪同下驗傷報警,憤而對洪男提告。洪男到案時辯稱小青是合意性交,甚至檢警追問:「是不是覺得看起來很好騙?」,他竟囂張回答:「有。」經法官進一步追查,才發現在此案之前,洪男也曾以類似手法猥褻一名未成年少女得逞,因此認為洪男故意尋找年幼可欺的少女下手,犯案後又毫無悔意, 依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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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料到了現場,洪男表示需要先拍裸照試鏡,一番遊說下才讓小青勉強答應,在車內拍下多張裸照並留下聯絡方式。事隔幾天後,洪男告知小青錄取成為麻豆,卻稱第一次拍攝的照片不慎遺失,要求再拍第二次。不料拍完後,洪男見小青長相甜美,竟持裸照逼迫小青以5萬元費用性交易,小青被迫答應,但洪男最後僅付3000元,甚至威脅她不能說出去,否則就要公布她的裸照。
內心懼怕的小青不忍受辱,向老師哭訴並講述整個過程,在老師的陪同下驗傷報警,憤而對洪男提告。洪男到案時辯稱小青是合意性交,甚至檢警追問:「是不是覺得看起來很好騙?」,他竟囂張回答:「有。」經法官進一步追查,才發現在此案之前,洪男也曾以類似手法猥褻一名未成年少女得逞,因此認為洪男故意尋找年幼可欺的少女下手,犯案後又毫無悔意, 依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