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 16 歲的小媽媽,剛生完孩子三個月就利用網路找工作,意外認識一名 41 歲洪姓男子,洪男以幫忙介紹工作為由將小媽約到家中,並乘機要求小媽替他洩慾。為求自保,小媽只好替他打手槍至射出,未料洪男卻因此變得更加興奮,完事後突撲向小媽、不顧她月經來潮,強脫她的衣物性侵得逞。事後小媽則在友人陪同下前往報警提告。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小媽因與友人出席聚會,臉色不佳,經友人詢問後才讓此事曝光,並在友人陪同下報警提告。審理期間,小媽在庭上供稱,替洪男打手槍是為自保「我不知道這樣會令男生更興奮…」
不過,辯方律師質疑,事發前洪男就曾多次借錢給小媽搭車、修手機,且小媽在赴約當日也打扮得較平日清涼、漂亮,認為小媽幫洪男打手槍是出於自願,兩人在發生性關係的過程中小媽也無說出拒絕的話語。
但小媽對此則強烈駁斥,指出當時洪男得知自己月經來了,也只拿出一條毛巾墊在她臀部底下,便脫去她的衣物打算逞慾,「我有夾緊大腿不讓他進去,但還是沒有用...」洪男仍強行插入,讓她痛不欲生。據悉目前因雙方各說各話,此案演變成羅生門,仍在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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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辯方律師質疑,事發前洪男就曾多次借錢給小媽搭車、修手機,且小媽在赴約當日也打扮得較平日清涼、漂亮,認為小媽幫洪男打手槍是出於自願,兩人在發生性關係的過程中小媽也無說出拒絕的話語。
但小媽對此則強烈駁斥,指出當時洪男得知自己月經來了,也只拿出一條毛巾墊在她臀部底下,便脫去她的衣物打算逞慾,「我有夾緊大腿不讓他進去,但還是沒有用...」洪男仍強行插入,讓她痛不欲生。據悉目前因雙方各說各話,此案演變成羅生門,仍在審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