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間,台北市一名20多歲郭姓男子,透過應召站找來一名年輕嫩妹小莉(化名)交易,不料事後警方卻上門逮人,指控他和未滿18歲的少女進行性交易。郭男大驚失色,表示自己根本不知道對方未成年,最後才知道,在性交易的隔一天,小莉才將滿18歲,只好自認倒楣;不過檢方卻認為,小莉打扮極為成熟,實在難以辨識是未成年少女,因此採信郭男的說詞,將他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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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郭男在今年3月間,透過LINE聯繫上某個網路應召站,並挑選了一名相貌年輕亮麗、身材姣好的「18歲嫩妹」小莉,開心進行性交易。不料3個月後,警方查到小莉涉嫌賣淫,並從她的手機通訊紀錄中,調出所有和她發生過關係的買春男子,並從中查到郭男,發現了他與小莉交易時,小莉根本就還未滿18歲。

郭男得知自己遭控和未成年少女性交易,急忙向警方辯稱,小莉看起來很成熟,自己根本不知道她未成年;但警方仍將他依涉犯《兒少性剝削》罪嫌函送法辦。

案經台北地檢署開庭審理,檢方發現,小莉在與郭男性交易後隔一天,才剛好滿18歲,且她的打扮極為成熟,外表確實難以看出是未成年,因此採信郭男說詞,最後將他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