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林姓女網友去年11月上PTT八卦版發文,詢問「為何抽鼻涕之前要先插棉花棒?」結果有位江姓男網友在下面留「你是喜歡被插吧」,讓林女感到不舒服,認為充滿性暗示和侮辱,去警局報案,怒告公然侮辱,不過新北地檢署認為罪證不足,不起訴江男。
《自由時報》報導,江男向檢方辯稱,自己的留言並無性暗示,只是詢問林女「是否喜歡耳鼻喉科醫生進行像抽鼻涕的侵入性治療」,並沒對林女造成侮辱,且從原始文章看來,也分不出來發文者究竟是男是女。
檢方聽完江男證詞後,認為該篇文章主要是在討論「耳鼻喉科的治療方式」,也無法從江男留言中看出有性暗示和侮辱的意圖,因此不起訴江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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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聽完江男證詞後,認為該篇文章主要是在討論「耳鼻喉科的治療方式」,也無法從江男留言中看出有性暗示和侮辱的意圖,因此不起訴江男。